为加强班组建设,切实提高班组的凝聚力、向心力、执行力和战斗力,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传达贯彻上级及我矿安全指示精神,了解现场存在的问题,协调安排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班组长例会的时间和地点。
班组长例会每月月底组织召开,会议地点在本单位会议室。
第二条 主持人及参加的单位、人员。
例会由班组长主持,本工区区长、跟班副区长或机电副区长列席旁听,本班组所有人员参加。
第三条 主要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及我矿的安全会议文件指示精神。
(二)通报一月以来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处理情况,提出下个月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三)听取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区长、跟班副区长或机电副区长在现场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对我本班组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班组成员交流现场安全管理经验。
(五)由例会主持人进行总结,并部署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相关要求。
(一)各生产单位、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按时组织例会,相关人员必须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必须向例会主持人请假,对无故缺席者罚款100元。
(二)参加会议的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