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高压电缆金属接线盒连接点必须装有局部接地极保护,并按规定使用合格的截面、长度和埋没。
2、采区移动变电站、低压配点电、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综变开关及其它专用开关必须装设局部接地级或辅助接地极,并埋设好。
3、各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连接应采用25mm2的铜线或截面50mm2的镀锌铁丝。
4、每台电气设备的接地线连接应采用并联连接,连接的螺丝压紧。综变开关、照明开关的辅助接地极距开关不少于5m埋设。
5、各种电器设备的开关(馈电开关、启动开关)的各种保护必须齐全可靠、动作灵活,各种保险(熔断器)材料符合规定,不准用铜丝、铁丝代勾代封。短路电流的整定值按规定设定。
6、电气值班人员、机电维护、检修工必须按规定对供电系统的检漏继电器,综变开关等按要求每班开工前进行试跳并做好试跳记录。
7、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相、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其整定值按规定验算使用,不准甩、勾。
8、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安全标识(“MA”)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