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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事故调查处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专项监察

时间:2022-11-15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 分享:

为进一步压实矿山企业和监管部门安全培训责任落实,不断规范教育培训工作,近日,事故调查处组织对吉林市辖区煤矿开展了矿山安全培训专项监察。

监察组首先听取了蛟河市吉祥立井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培训记录、档案、证书等,并依托安全宣教与事故警示平台,检查了对《规程》、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的宣传、学习情况。随后通过“听、问、查、考”等方式进行了现场问答抽考和试卷考试。

监察组组织召开通报会议,通报了监察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五项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安全培训工作是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主要手段,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必须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应教育和培训计划,安全培训计划必须涵盖所有从业人员并保证所需资金。三是要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考,确保培训质量。四是要积极发挥煤矿安全宣教与事故警示平台的作用,常态化开展安全宣教和安全培训,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五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格考核监督。对自查自考不认真、提供虚假报告,以及自查自改后仍存在突出问题的,将从严执法、从重处罚,确保高质量开展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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