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会议强调,《意见》立足我国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24条举措要求。这些举措对于做好矿山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可操作性。全省矿山安监系统要认真组织学习,不仅要做到自己融会贯通、指导工作,还要主动向矿山企业开展宣贯,为矿山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议对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作出部署。全省矿山安监系统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雷厉风行的紧迫感、担当负责的使命感、效果检验的精气神,抓好《意见》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山西局综合处室、业务指导处和各监察执法处要分别发挥其综合保障、指导参谋、一线执法队伍的作用,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能力水平,在贯彻落实上下真功、求实效,以强大的监察执法合力,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山西矿山安全治本攻坚,推动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李仑 牛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