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贯彻落实,监察执法一处采取四项举措迅速开展“硬措施”学习宣贯。
一是主动学习抓落实。收到“硬措施”通知后,主要负责同志立即安排调整周学习内容,把学习“硬措施”列为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全体监察员集中学习。集体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制定了节假日不休、全员下沉、明察暗访等具体措施12项,确保“硬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推动宣贯全覆盖。督促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迅速行动起来,组织深入学习领会“硬措施”具体要求,并及时向辖区地方党委、政府传达国务院安委会有关部署要求,对研究制定本区域抓好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或方案建言献策。推动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和重点矿山企业迅速将“硬措施”要求传达到辖区所有矿山,研究制定企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为“硬措施”硬落实打好基础。
三是深入宣贯强基础。督促各类矿山企业结合“硬措施”宣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夯实矿山安全基础,重点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切实把重大灾害治理到位,持续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三违”作业,针对性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压实责任求实效。将“硬措施”宣贯情况纳入监察执法重点内容,每次监察执法要求矿山主要负责人必须汇报“硬措施”内容、国家局重要警示提示信息和贯彻落实情况,督促企业时刻保持警醒警觉,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抓好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