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日常监察执法中把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作为必查内容,重点核对煤矿上报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结果与实际是否一致,对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灾害治理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停止作业等硬措施,倒逼企业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主体责任。
二是进一步完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台账,建立了《执法三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情况汇总表》,对辖区所有煤矿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由各联系监察员进行动态管理。
三是督促辖区所有煤矿成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领导小组,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制度,制定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方案,明确普查范围、具体方法与要求,形成制度化。
四是要求矿井根据生产接续情况,及时对影响矿井安全的隐蔽致灾因素进行排查,并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及治理情况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