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监察执法一处在郑煤集团裴沟煤矿会议室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公开裁定,郑煤集团、郑新公司所属部分矿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参加。
按照行政执法案件公开裁定有关要求,主持人向参会人员宣读了裁定议程、会场纪律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案件承办人分别通报了对郑煤集团两处矿井监察执法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及违反法律法规条款、处罚依据、拟处罚金额等;被裁定的矿井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陈述和申辩;裁定小组集体讨论后,主持人宣读了对相关矿井行政执法案件最终裁定结果。
通过公开裁定,两处矿井主要负责人对违法违规行为有了深刻认识,并对违法违规原因进行了反思,表示诚心接受处罚、积极组织整改。参加公开裁定的其他煤矿主要负责人也认为,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处罚适当,接受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