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煤矿企业信息化工作,进一步提升煤矿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管理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监察执法二处督促煤矿企业加强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管理工作。
一是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管理制度。完善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管理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井下人员考勤管理、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使用管理等各项措施,明确各层级各岗位相关职责。
二是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严格入井人员标识卡管理。要求煤矿井口检身人员要严格检查入井人员随身携带标识卡情况,严禁未携带标识卡、人卡不符、一人多卡等人员入井。发现问题要依规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人员位置系统使用管理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煤矿企业有人员离职、退休时,要及时收回标识卡;新入矿下井人员,必须及时发放标识卡;外来人员入井,必须携带标识卡方可入井。定期检查系统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