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在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时,对普查评价报告的检查思路由“有没有”转变为“对不对”。近日,该局对辖区一煤矿检查时,发现该矿采煤工作面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存在参数选取、数据计算等诸多错误,果断向出具此报告的评价机构发函,纠正该矿无冲击地压危险的结论。
监察人员在查阅该矿图纸资料时,发现该矿最大采深900米,其11215采煤工作面为三面采空区的孤岛工作面,随即将检查重心转向冲击地压评价资料。
“11215采煤工作面为三面采空区的孤岛工作面,你矿是否对其进行了冲击危险性评价?”检查中,一位监察员问道,“是否对开采煤层及顶底板岩层进行了冲击倾向性鉴定?”
“我们有评价机构出具的报告,也有专家论证,结果是无冲击危险。现在开采的2号煤及顶底板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也做了,结果也是无冲击倾向。我马上给你们拿来这些报告。”一位陪检人员自信地回答。
当这位陪检人员把评价机构编制的2号煤及顶底板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报告、11215工作面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报告送到监察员手中后,监察员发现,上述两份报告为同一评价机构出具,结果确如陪检人员所说。但是,11215工作面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报告中运用综合指数法所取煤的单轴抗压强度数值,与2号煤及顶底板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报告中试验数值相差悬殊。该矿只开采了2号煤,却在综合指数法中对开采保护层项赋零分进行了计算。监察员随即提出质疑。
“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我马上向报告编制单位相关人员询问一下……”这位陪检人员一时答不上来。
随后,监察员又发现11215工作面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报告中存在综合柱状图中回采工作面上覆岩层性质前后描述不一致、评审专家不符合要求等内容不严谨、影响因素取值、对综合指数法理解不到位、数值计算错误等问题。
此后,河北局向该评价机构发函,指出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煤矿安全评价服务建议,要求其立即纠正、全面开展整改、严厉追责问责。
该评价机构反馈,已责成该项目组成员对评价报告相关内容进行整改,纠正了根据地质因素和开采技术因素运用综合指数法定量计算的冲击地压危险性指数结果,将11215采煤工作面评价结果由无冲击危险纠正为弱冲击危险,并对该项目组负责人实施了取消冲击地压鉴定及评价项目资格等处罚,同时通知下属各单位对冲击地压鉴定和评价项目进行自查自改,对类似问题尽快整改。
“你们不能像鸵鸟一样,将头埋在沙子里就觉得没有危险了。要正视矿井生产条件,2号煤实测单轴抗压20兆帕以上,该采取的措施一定要采取,不能讳疾忌医。万一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在该评价机构纠正错误后,河北局立即责令该矿负责人停止该采煤工作面作业,落实好冲击地压局部防治措施,严防冲击地压风险。
同时,他们督促该矿上级公司指导其编制预防冲击地压管理办法,完善工作面作业规程,补充冲击地压危险性监测与局部防冲专项措施、工作面钻屑监测法设计和措施,采用钻屑法对该工作面两巷进行冲击地压危险性局部监测,并在工作面准备一台大直径钻机,监测数值超标后立即进行解危,切实防范冲击地压事故。
目前,该矿已采用钻屑法对11215采煤工作面两巷进行冲击地压危险性监测,监测煤粉量均未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