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及河南局工作安排,全力确保岁末年初辖区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监察执法五处近期组织开展四季度集中“督政”工作。
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督查组先后对郏县、汝州市、石龙区等3个产煤县(市、区)及省级非煤重点县鲁山县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传达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近期矿山典型事故案例及各自辖区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的突出问题,查阅了安全监管工作档案资料,提出了加强和改善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建议。
督查组要求:一是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二是切实吸取近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有效管控矿山生产安全重大风险,全力防范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三是凝聚监管监察力量,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并重,合力守牢矿山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