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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徽局会同省能源局、省国资委对四个集团公司开展责任监察

时间:2021-12-01 来源: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分享:

 

11月17日至26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徽局会同省能源局、省国资委成立三个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对淮北矿业集团、淮河能源控股集团、皖北煤电集团、中煤新集公司及所属煤矿开展责任监察。

各检查组听取了集团公司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和集团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述职,开展了警示谈心谈话,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对83名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责任知识测试,共查出问题42条,提出意见建议30条。

监察结束后,各检查组向煤矿企业通报了监察执法情况,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处理好安全和保供关系,确保安全保供。二要深入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常态化开展大排查自查自改。三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严紧压实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四要深入推进煤矿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治理,加大瓦斯、水害等灾害超前区域治理力度。五要深入推进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六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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