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做好停产煤矿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当前停产煤矿复工复产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要求,严把煤矿复产验收关,按照“安全生产没把握不复产”的原则和“条件具备一个、严格验收一个、有序复产一个”的要求,做到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前,煤矿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的工作小组,对煤矿各系统、各环节全面进行检查,对辨识出的风险逐项评估分级,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认真加以整改。
通知要求,各煤矿要强化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深入推进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确保煤矿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狠抓班组长这一关键岗位,全面开展班组长轮训,确保年底前对全省所有煤矿班组长轮训一遍。加快推进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清退工作,年底前,全省所有煤矿必须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要强化监控系统管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托国家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大对煤矿管理使用安全监控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监控系统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指出,当前正处于主汛期,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雨季三防各项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突发紧急状况立即停产撤人制度。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及时向辖区内煤矿企业发出风险预警,严格汛期水害防治监管执法。(赣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