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关于开展煤矿采掘接续专项监察的通知》要求,3月13日,黑龙江局煤矿安全监察处、监察执法四处对鹤岗市5处煤矿开展采掘接续情况排查。
监察人员结合煤矿企业上报的自检自查情况,根据煤矿中长远生产发展规划、开拓部署、近两年采掘接续计划、灾害治理方案、“三量”、经营指标等进行研判,并抽查了以往采掘接续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监察人员对照采掘接续计划图表,审阅矿井“三量”。依托矿井煤层赋存条件,充分考虑矿井设计的地质损失量、设计损失量、呆滞煤量,计算矿井“三量”是否满足规定要求。依据采掘接续计划审查冲击地压、突出矿井采掘作业地点间距是否合规,瓦斯等灾害治理是否达标。对于部分“三量”不足,主动降低年度生产计划的煤矿,监察人员责令煤矿企业明确整改责任人,合理调整生产经营指标,科学安排生产布局,责成有关单位落实监管责任,防止煤矿赶进尺、抢进度,确保接续调整期间生产安全,严防漏管失控;将存在采掘接续紧张风险的煤矿列为采掘接专项监察对象,对不落实限产、停产措施、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违规压缩治灾时间、挤占灾害治理空间、冒险组织生产的煤矿,将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