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1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三处对牛武镇郭家洼煤矿开展“回头看”评估式监察。
4月12日,监察组在富县应急管理局召开郭家洼煤矿执法案件公开裁定会。主持人向与会人员宣读了公开裁定有关程序,提出了公开裁定会议纪律要求。案件承办人通报了对郭家洼煤矿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隐患。通报的每条隐患均载明了对应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让参加公开裁定的各煤矿企业一目了然,裁定对象郭家洼煤矿的法人、实际控制人、矿长对隐患事项和处罚额度逐条进行了陈述和申辩,华恒煤矿、安喆煤矿、德馨煤矿等裁定小组成员发表了裁定意见。经裁定小组集体讨论后,主持人宣读了郭家洼煤矿执法案件最终裁定结果,各煤矿企业表示要将郭家洼煤矿的隐患及问题带回去,“举一反三”对照整改,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合法合规生产经营,本次公开裁定在富县辖区煤矿取得良好警示教育效果。
富县县委常委、副县长邹德仑,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张永智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