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省矿山3+N综合整治工作,深化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抓好汛期风险防范,6月6日至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明文带队赴龙岩市永定区,针对水害防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穿透式监察执法。
检查组一行深入永定东中煤矿、上在侨资矿,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分组井下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矿井排水设备设施配备,水害应急处置措施和培训,以及专门机构和队伍的建立,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配备,矿井超前支护、通风管理等内容。检查组检查发现隐患49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检查组强调,一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细落实事故防控措施,创建平安矿井。二要严格规范矿区建设,做到“五个统一”和“五个真”,做好自查自改,推进矿山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三要突出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年度安全风险评估和动态专项辨识评估,充分利用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强化水害防治意识和措施。四要坚决推进采掘接续,优化煤矿采掘接续,对隐瞒采掘工作面等非法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实施“顶格处罚”、联合惩戒。
检查组要求,矿企要扎实办好四件事,一是坚决推进采掘工作面超前支护,加强日常管理。二是坚决做好水害防治,严格落实“先探后掘”措施,消除水害隐患。三是坚决抓好采掘优化工作,落实全省优化煤矿采掘接续工作座谈会精神,优化采掘布局。四是严格落实人员管理,加强重点环节动态管理报备。
检查组一行还结合矿山“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对基层的服务指导,提高矿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指导矿企强化技术管理,提升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