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应急函〔2024〕156号
山西省应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切实做好煤矿井下辅助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3年,全省煤矿共发生井下辅助运输事故19起,死亡21人,分别占全省煤矿事故总起数、总死亡人数的13.01%、12.96%,其中还发生了华润联盛黄家沟煤业有限公司“6·15”较大运输事故,死亡3人。今年以来至今,已发生运输事故6起,死亡6人。这些事故暴露出的共性问题是:制定和落实机电运输制度不严不细、业务保安责任不落实,风险隐患辨识不清、管控治理不到位,检查检验维护保养流于形式、现场管理不严格,职工安全意识淡薄、“三违”行为突出,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省领导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其中多次就煤矿井下运输事故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举一反三,严防类似问题”、“坚持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问题和事故发生,现就切实做好煤矿井下辅助运输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煤矿辅助运输安全工作。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煤矿井下辅助运输安全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机电运输管理机构、队伍和各类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措施,同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辅助运输安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常态化开展煤矿辅助运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深刻吸取各类运输事故教训,紧紧围绕辅助运输责任制的建立、分工和落实,上级政策措施和法律规定的贯彻学习、任务分解和制度规程措施制定的齐全、具体、可操作、审批及执行、考核等全流程管理,运输设施设备的入企、入库、领用、安装、使用、维护、检测、报废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运输系统设计、安装、调试、验收和日常检查维护的落实到位,员工对相关工作制度、责任制、岗位和作业标准、危险因素、安全及应急措施、工作流程的掌握和执行,风险隐患的排查、原因分析、源头治理措施等方面,常态化开展风险识别研判和“体检式”精查,强化整改落实,不断夯实运输安全管理基础,提升煤矿运输安全保障能力。
三、切实加强煤矿辅助运输安全管理。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山西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强力推进辅助运输系统改革,充分利用国家、省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大决策的机遇,推进运用单轨吊、卡轨车、无轨胶轮车、履带车等先进运输装备,2025年年底前要淘汰小绞车接替运输。要构建完善无监控不作业、作业行为受监督的可视化监控环境,安设好、运用好相关“电子围栏”,建立并严格落实监督监控制度,不断提高矿井本质安全水平。要严格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井下辅助运输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晋应急发〔2022〕374号)要求,切实加强运输设施设备管理,各类阻车、挡车以及跑车防护装置设置不到位、防护不可靠,严禁组织运输,各类运输设备相配套的超速、打滑、越位、急停、张紧力下降、过卷等各类保护装置和通信、信号、视频监控装置不全、失效、不起作用的,或各类运输设备制动系统不完好、存在制动失效风险的严禁运行。要强化运输现场管理,严格落实运输作业前安全风险辨识及安全确认、提升运输设备操作、“行车不行人”等全流程受控和运行管理制度,加强车辆装卸、捆绑、固定和人员站位、警戒设置、摘挂钩、复轨等全方位管理,严禁违规使用矿车等非专用人车运送人员,严禁扒车、蹬钩、跳车,严禁不遵守规程规定人力推车,严禁超载、超挂提升运输,严禁人、物料混运。存在工作面成套设备拆除回撤、搬运、安装期间运输,车辆掉道处理,超长超宽超高及大件重件运输,火工品及易燃易爆材料运输等情形时,必须制定和严格落实专项安全措施,必须有矿领导跟班作业,坚决杜绝“三违”行为。要严格落实日常检查和检测检验制度,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维修维护,严防提升运输等重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要定期对架空乘人装置、电机车、提升机、无轨胶轮车、无极绳连续牵引车、单轨吊、卡轨车等运输设备以及相配套的钢丝绳、制动、各类保护、防护、连接装置进行检测检验,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检验超期的运输设备严禁使用。对中介机构开展专业技术服务要加强全程监督,确保有效服务矿井安全生产。
四、扎实开展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培训工作。要制定职工应知应会手册和岗位风险辨识明白卡,强化入职培训、岗前培训、专题培训、班前会培训和应急演练,让职工知悉作业场景可能面临的风险,掌握应知应会的和必备的法律规范、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出现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技能。要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增强专业岗位人员的责任心和专业技能、管理能力。要强化警示教育,通过观看《黑色三分钟生死一瞬间》等系列专题警示教育片,让职工切实吸取教训、受到警示,知晓什么是能干的、什么是不能干的,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从而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局面。
五、不断加大煤矿辅助运输检查执法力度。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煤矿运输安全工作检查执法,督促煤矿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运输安全制度措施,及时排查治理运输隐患。发现未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查检验、不执行行车不行人规定、违规用矿车运送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提升(运送)人员的提升机未按规定安装保护装置、或保护装置失效等重大隐患,对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行为的要从严从重查处。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