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政策法规处组织监察执法五处、淳化县应急管理局针对淳化县安子洼煤矿二号井在开展暗查暗访期间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召开公开裁定及警示教育会。
会上,裁定小组宣读了本次公开裁定有关议程、会场纪律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通报了重大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及拟行政处罚的情况。被裁定对象负责人对隐患事项和处罚额度进行了陈述和申辩,其他参会煤矿负责人分别就裁定事项进行了发言。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此次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裁量适当,针对同类隐患将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此次案件教训,立即对标对表整改,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裁定小组各成员也发表了裁定意见,经集体讨论后,宣读了该执法案件最终裁定结果。随后,政策法规处就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相关注意事项以及煤矿易发生、易忽视的重大事故隐患向参会的煤矿、地方监管部门进行了学习解读。
淳化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辖区2处煤矿五职矿长参加了此次公开裁定及警示教育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