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监察执法二处多点发力,采取强有力的举施,积极宣传贯彻《条例》,督促煤矿企业对标对表自查整改,推动《条例》落地生根。
深入学法,夯实执法基础。组织监察员进行专题培训,逐条逐句学习《条例》,深入解析了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做到了学习全覆盖、内容深细实、培训有实效,为普法、执法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强化普法,压紧压实责任。为切实打通《条例》宣贯的“最后一公里”,督促企业在宣传栏、井口等显著位置张贴《条例》主要内容;二处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煤矿一线普法,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宣讲《条例》;煤矿通过发放口袋书、专题培训、抽查考试,引导煤矿干部职工形成积极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
自觉守法,全面自查整改。要求涉煤公司及所属煤矿对照《条例》规定的“是否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12项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改,各煤矿要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是否按规定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等8项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形成问题清单,并组织整改落实,切实提升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严格执法,织密安全防线。以《条例》学习贯彻为契机,围绕持续推动煤矿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及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监察执法中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抽查考试,将《条例》宣贯情况纳入对地方政府监督检查内容,督导地方政府落实监管责任,增强煤矿依法办矿管矿意识,确保《条例》得到更好实施,合力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