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矿山安全监察干部业务素质,8月19日,监察执法四处组织开展了“干部讲堂+干部学法”活动。
刘嘉伟同志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系统讲解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的适用范围、判定标准及检查方法等内容。
通过此次“干部讲堂+干部学法”活动,监察执法四处全体监察员对《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有了更全面、更深刻、更系统的理解,为更有针对性地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监察执法四处将把“干部讲堂+干部学法”作为有效载体,继续创新方式,加大力度,持续营造“以学促干、以干践行、以行增效”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全体监察员的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