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二处组织驻地监察员召开辖区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监察执法工作会。会上,各位监察员汇报了联系矿井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近期重点工作情况、跟进矿井复工复产验收情况,并对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建议。
会议要求,一要督促煤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作为首要任务,要严格落实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停产停工矿山管理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及近期省局关于煤矿复工复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二要深刻吸取2023年内蒙古新井露天煤矿“2・22”特别重大事故、榆林市横山区东方红煤矿“4・2”机电事故和陕西省府谷县国能矿业有限公司“4・27”一般顶板事故等事故教训,深刻认识全省矿山安全生产严峻复杂形势,狠抓各级安全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煤矿较大以上事故。三要采取多种监察手段,及时跟进复工复产煤矿。各监察组要准确掌握每一处煤矿停产时间、安全措施、值班安排,合理制定跟进计划,确保辖区煤矿有序复工复产。要采取突击检查、夜查、回头查等方式,检查煤矿停开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深入井下采掘工作面及重要硐室,重点查矿领导值班带班、安检瓦检、排水通风、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处置到位。四要因矿定策,一矿一策,针对煤矿薄弱环节措施到位。监察员要对矿井心中有数,措施针对性强、切中要害。督促煤矿提升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健全管理机构,强化责任落实,尤其是董事长、法人、安委会主任等关键岗位要履职到位,讲好开工第一课,带好开工第一班。监察中要求煤矿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管理机制,完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警示报告;重视技术管理,强化安全技术措施制定与审批,配齐技术人员,杜绝特殊岗位一人多岗;严格现场管理,严惩“三违”行为,规范安检瓦检与班组长带班,确保规程措施贯彻执行与隐患治理落实到位,尤其是节后人员变动较大,安全培训必须到位;优化采掘接续;细化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强化隐蔽致灾因素常态化普查治理等。
会后,各监察员逐矿研判并落实会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