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安子洼煤矿二号井核定生产能力 45 万吨/年,为低瓦斯矿井,煤层自燃倾向性为自燃。
2024 年 9 月 13 日,安子洼煤矿二号井 421 盘区回风巷甲烷和一氧化碳传感器相继发生超限报警。该矿 4211 下分层综采工作面于 8 月 4 日开始回撤准备,至 9 月 13 日回撤剩余 27 架。经研判,因工作面回撤时间较长,导致采空区出现自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领导及时赶到现场,认真分析研判,由咸阳市矿山救护队协助,于 2024年 9 月 14 日 23 时完成对主斜井、回风斜井、副立井的临时封闭。
安子洼煤矿二号井近年来瓦斯、一氧化碳多次超限,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树得不牢,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治理流于形式,综采工作面回采期间综合防灭火措施落实不严格,煤矿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安全生产风险极大。
现就深刻吸取安子洼煤矿二号井教训,进一步加强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省煤矿节日期间要扎实认真开展以防瓦斯超限、防灭火为重点工作的安全自检自查,并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 18:00 前将自检自查情况及时通过陕西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平台进行报告(基础信息-煤矿自查报告-煤矿各类报告,点击增加项,上传与备注说明)。
二、全省煤矿要严格制定防灭火专项设计,编制综合防灭火措施并严格实施。严禁在回撤工作面回撤结束前拆除安全监测监控传感器和防灭火、瓦斯抽放等安全设施。
三、各监管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瓦斯和一氧化碳超限教训,加大对初采初放、搬家倒面等存在较大风险矿井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
四、各驻地处室要深刻吸取近期全省煤矿瓦斯和一氧化碳超限教训,加大对瓦斯超限报警、一氧化碳超限异常情况的巡查检查力度。
五、监察执法六处要充分利用约谈、曝光、通报等多种手段,加强对瓦斯超限报警、一氧化碳超限异常情况及时研判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