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监察执法五处在陕西彬长文家坡矿业有限公司对该矿存在的“42盘区一号专用回风巷内安设胶带输送机及配套电气设备,仍然组织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案,开展行政处罚公开裁定和警示教育。
主持人向参会人员宣读了公开裁定有关议程、会场纪律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案件承办人汇报了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案件调查情况,出示了收集的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图件、调查取证笔录等证据。
文家坡矿业公司总经理对重大隐患事实和行政处罚意见进行了陈述。随后,陕西彬长矿业集团及其下属小庄、孟村、胡家河、大佛寺等4家矿业公司和陕西长武亭南煤业公司、陕西火石咀煤矿公司负责人,分别就裁定情况和如何吸取教训发表了意见。
参会人员认为,本案违法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行政处罚适当。参会煤矿企业纷纷表示,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重大隐患自查自改的主体责任,并加大对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学习宣贯力度,不断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