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山西省吕梁市永聚煤业“11·16”等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矿山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执法三处一季度持续开展矿山消防安全检查。
一是结合执法计划开展检查。结合一季度执法计划,把消防安全检查和执法计划有机结合,重点对辖区煤矿企业的仓库、厂房、地面变电所、压风机房、通风机房、井筒周边及井下主要硐室等场所开展了检查,共检查9矿次,发现问题36条,实施行政处罚9次,行政罚款21.6元。二是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督促开滦集团对所属矿山地面建筑及井下消防安全进行了全面自查,共自查问题146个,制定整改措施167项。三是强化宣传培训。督促矿山企业组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79次,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重点岗位人员消防技能培训27人次。四是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对应急预案、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等检查,发现问题8条,行政处罚7.8万元。督促辖区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30余个、在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宣传海报189张,设置火灾风险警示标识304个。
通过一季度持续开展检查,极大地提高了辖区矿山各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了初起火灾扑救、疏散逃生的意识和技能,有效预防了辖区矿山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