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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治巡察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全局政治巡察工作

时间:2021-12-14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 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党组关于开展政治巡察工作部署,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监局辽宁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了巡察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全局政治巡察工作。

一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夯实巡察基础。起草了《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5项工作制度,编制了《2021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巡察工作手册》,制定了《2021年巡察工作实施方案》,规范10项巡察工作流程,制作40余项巡察工作参考模板,为做细做实做好巡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积极开展政治巡察工作。按照局党组工作安排,牵头负责开展巡察工作,根据《2021年度巡察工作计划》,选优配强党员干部组建巡察组,分别对局属原4个监察分局党总支进行巡察。进驻巡察期间,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列席有关会议、调阅复印有关文件资料,赴与被巡察单位有工作业务关系的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部分煤矿企业调研了解情况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结束后,起草巡察工作报告经局党组审议同意,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共计96项,形成有效震慑,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三是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督促被巡察单位必须站在维护核心、看齐追随的政治高度,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的政治要求来抓,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掸去思想上的“灰尘”,真正做到立公心、去私心,慎用权、防特权,重大节、守小节,严律已、常责已,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训词精神。监督指导被巡察单位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共计218项,要求结合中央巡视、国家矿山安监局党组巡视反馈问题,一并整改落实。

截止目前,辽宁局整改问题完成率达98.96%,巡察组将继续做好督促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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