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至14日,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工作部署,监察执法四处对白水县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组织召开了检查预备会,会议听取了白水县政府就两办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八条硬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近期煤矿复工复产情况及两会期间驻矿盯守、安全巡查等相关工作安排。检查组对照《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表》逐项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束后召开了反馈会议,会议通报了白水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煤矿企业存在主要问题。对下一步煤矿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好两办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八条硬措施要求。深刻认识当前煤矿安全形势,加大监管力度,严把复产复工验收关,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二是加大打非治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超层越界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三是重视煤矿的安全基础管理,做好矿井“一优三减”、智能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四是要补充配齐监管执法人员和设备,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五是各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监管监察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监察合力。六是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看到问题存在的实质原因并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让问题尽快得以解决,切实让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