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辽宁局印发《辽宁局贯彻落实国家局近期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的具体措施》的通知,从扎实开展监察检查、打非治违守住红线、提高企业安全能力、强化地方安全监管、推动矿山安全发展、锤炼国家监察铁军等六方面入手,以50条具体措施为切入点,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做好矿山安全防范工作。
通知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不忘初心使命、坚持“两个至上”,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理念,以“一失万无”的底线思维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扎实的监察检查工作坚决遏制矿山群死群伤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通知要求,要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由局主要领导挂帅、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深化推动各地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持续巩固“四个专项整治”成果,坚持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为重点,强化兜底意识,充分协调发挥好地方政府安委会综合协调作用,该检查的检查、该督导的督导、该移送的移送、该报告的报告,理直气壮抓好矿山安全监察工作。
通知要求,要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继续坚持零容忍严厉查处煤矿“五假五超三瞒三不”、重大灾害治理工程措施造假等重大隐患,依规责成地方安委会或有关部门对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约谈警示、公开曝光、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开展责任倒查等措施,对无领导带班、入井人数超规定、环境气体超限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通知要求,要认真履行国家监察职责,坚持“查企”与“督政”并重,以监管责任落实有差距、去年发生过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国家局、辽宁省确定的重点市县为重点,加强对地方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各地因地制宜落实好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通知要求,要深化安全宣讲教育,在开展监察执法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中,结合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多层级多角度立体化宣传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推动常态化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