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监察执法一处督促辖区矿井在抽采装备升级、抽采系统通顺、施工过程管控等关键环节上下功夫,多措并举打通瓦斯治理“最后一公分”,提升瓦斯治理能力。
一是综合研判分类。组织全体监察员综合分析研判辖区所有突出矿井,分三类制定针对性措施。一类为目前生产、且有正在治理区域,立即对标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提升方案,明确整改提升时限;二类为目前生产但无治理区域矿井,根据监察掌握情况,根据采掘接续安排,制定提升方案;三类为目前停产矿井,重点开展远程检查、明察暗访随时掌握复工复产情况。
二是专题会议部署。组织辖区所有突出矿井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我局工作部署,安排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时限及联系督导方案,同时要求综合条件相对较好、瓦斯灾害重的矿井要在推进瓦斯治理能力提升上做模范试点。
三是分级开展督导。处室主要负责人对辖区煤矿上级公司开展督导,重点督促上级公司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落实瓦斯治理责任,切实提升瓦斯灾害治理能力,推进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各执法组及矿井联系人逐矿督导,重点对目前有瓦斯治理区域矿井对标自查情况、整改提升方案制定、现场施工管理等开展专项督导,切实保障瓦斯治理到位。
四是监察执法推动。结合监察执法计划,把学习成果转化、瓦斯治理能力提升作为监察执法的重点内容,对推而不动、进展缓慢、态度消极的运用执法手段强力推进,对存在突出问题、重大问题的严格执法,切实保障矿井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