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第四季度非煤矿山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压实地方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10月22日,监察执法四处与三门峡市相关部门联合召开非煤矿山第四季度风险研判会暨警示教育会。
会议集中观看了事故警示教育片,全文学习了《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通报了全国前三季度矿山事故分析及四季度安全风险研判情况和洛阳市嵩县“9·26”非法盗采事件。渑池县、陕州区、灵宝市及市直相关部门就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第四季度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现阶段非煤矿山监管需要协调解决的突出问题、下一步非煤矿山监管的建议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三门峡市对四季度非煤矿山安全防范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上,监察执法四处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监察的情况,分析指出了三门峡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做好四季度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八个方面具体要求:一是做好压力传导,清醒认识到四季度是事故的高发期,市、县(区)政府和各级监管部门要压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自身工作的确定性主动应对各种不确定性风险挑战。二是开展风险研判,各级监管部门要与矿山上级公司共同研判区域内非煤矿山阶段安全风险,确定管控监管重点,做到精准执法。三是加强明查暗访,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和关键节点的明查暗访工作,围绕不放心企业和关键环节开展突击检查。四是集中开展“回头看”,各级监管部门要开展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对矿山企业假整改、监管部门假验收的一律进行约谈、曝光,并在全市进行通报。五是重点专项督导,各级监管部门要将“八条硬措施”贯彻情况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与监管计划相结合,重点督导矿山企业是否进行按照方案和清单进行推进。六是强化技术服务,大力推广非煤矿山先进经验、技术和装备的应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组织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到先进地区学习交流,推广地下矿山充填开采技术。七是开展谈心谈话,分管副县长、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与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提醒告知企业存在的重大问题、风险隐患和失控将造成的严重后果,触动核心管理层。八是做好警示教育,每次抽查检查都要同矿山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作安全提醒和警示,通报近期省内外事故情况,强化安全教育。针对盗采风险,县(区)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新媒体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教育。
监察执法四处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三门峡市政府副秘书长及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市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各县(区)分管副县长和相关单位负责人,重点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