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应急管理局以贯彻落实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线,以《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为保障,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力确保宿州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强化责任落实。细化煤矿包保、巡矿驻矿监管人员责任,将煤矿安全责任履职情况纳入巡查、考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国“两会”期间安排专人驻矿盯守,压紧压实属地煤矿安全监管责任。通过发函、约谈、通报等方式,推动煤矿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源头治理。深入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共查明辖区内煤矿隐蔽致灾因素1697个;全面抓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提级管控的42条风险隐患均能严格按照管控措施落实;扎实开展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抓好灾害治理工程落实,坚决做到灾害治理不到位不生产。
强化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行为。今年以来,共开展执法检查15矿次,查出问题隐患50处,责令停止生产1矿次,停止采掘工作面1个,停止使用设备1台,立案处罚2起,罚款4万元。
强化应急处置。与市级气象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建立重点时段、极端天气安全管控实时“叫应”体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祁南煤矿因冻雨造成单回路运行,市应急管理局立即组织停产并撤离井下518名工作人员,派专人驻矿督导,加强对供电线路巡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