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弘霖矿业“6•27”瞒报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应急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领域整改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近日,市煤炭转型局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开展弘霖矿业“6·27”瞒报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整改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开展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活动。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汇编》,推动党员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常态化学习。
二是落实各级各类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职责规定和年度任务清单,推动联席会议机制、信息沟通机制、联合惩戒机制、案件移送机制落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分级分类明确矿山及尾矿库监管主体和执法权限,建立健全部门矿山包保责任制清单和监管责任清单,并依据“两个清单”检查履职情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据《阜新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完善矿山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体系。建立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加大群众举报奖励和宣传力度,在矿山醒目位置设立矿层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内容和举报电话公示牌,规范群众举报线索核查程序,监督矿山企业依法依规报告事故。
三是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组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专班,制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抽查报告单》《部门核查确认单》和《整改验收确认单》等“七单四表”,建立并实施周排名通报制度,全面强化组织实施、调度统计、研判分析、检查核验等措施。强化矿山重大灾害治理。深入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督促矿山企业委托有关单位及时、全面查明本企业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严格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管理。严控非煤地下矿山采掘工程承包单位数量,大中型矿山不得超过2家,小型矿山不得超过1家,严禁分包转包;非煤矿山企业统一负责外包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培训、检查、考核、奖惩,逐步建立自有采掘施工队伍,利用2年时间取消所有矿山采掘工程对外发包。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督促企业用好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进露天矿山监测预警、煤矿水害防治、非煤矿山安全监测预警、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四是持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盗采矿产资源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紧盯矿山“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行为,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退出等措施,对蓄意造假矿山一律责令停产,综合运用行政处罚、通报曝光、联合惩戒、追责问责、行刑衔接等举措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让违法企业和相关人员付出沉重代价。创新执法方式。综合运用“四不两直”、突击夜查、节假日抽查、杀“回马枪”等方式,精准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推行“执法+专家”工作模式,对问题突出的县区和重点企业组织专家会诊,开展解剖式、菜单式检查,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坚决避免“保姆式”检查。提升执法精准性。强化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坚持“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有增有减、提升效能”原则,加大C类矿山执法频次,对三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上一年度发现过重大事故隐患、灾害严重的矿山,增加执法频次。强化执法监督。坚持“前有执法、后有监督”,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加强执法流程、执法行为、行政处罚和执法效能的监督,推进执法监督量化考核,执法监督中发现徇私舞弊、该处罚不处罚、具有明显重大隐患却未发现的,依规依纪对执法人员严肃处理,坚决整治屡查屡改却挡不住事故的问题。
五是推动矿山高质量发展。推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淘汰退出。对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且拒不整改仍然生产建设的,或者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五类矿山,建议县区依法予以关闭。加快矿山升级改造。推动中小型矿山机械化升级改造和大型矿山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灾害严重矿山智能化建设。推进尾矿库闭库销号。对运行到最终设计标高、不再排尾作业、停用超过3年或者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及时闭库治理并销号。加强矿山安全基础建设。推动矿山企业健全以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施量化考核,严格对标建设、严格过程控制、严格动态自检,构建要素完备、自主运行、动态达标、持续改进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
六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进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领域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修订完善防汛、防火、危化、制造业、非煤矿山、煤矿及煤层气生产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按照年度演练计划,根据突发事件特点,围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每年至少各组织1次应急演练,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的目的。
七是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警示教育。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建立事故瞒报核查机制,对直接收到或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的瞒报事故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并按规定报告。根据案情需要,组建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核查组,联合开展立案调查。加强警示教育工作。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观看弘霖矿业“6·27”瞒报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全市上下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八是强化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教育整顿。聚焦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监管能力、工作作风、制度建设等方面问题,自上而下开展“事故大反思、履职大讨论、作风大整顿”,紧盯突出问题、重点任务,不折不扣抓好整改,推动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提升,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履职。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考录、竞聘上岗等方式充实矿山相关专业干部,培养执法骨干力量,推动专业监管人员配备比例逐年提高。开展“岗位大比武、业务大练兵”活动。制定监管执法“岗位大比武、业务大练兵”活动方案,围绕安全生产理论考试、案例分析、现场执法实操、典型案卷制作等内容,扎实开展大比武、大练兵活动,推动业务能力持续提升。坚守廉洁底线。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案例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